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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聊齋志異》那本書嗎?請你講個故事給我聽一下?
閱讀《聊齋志異》,大概是四十多年前的事。由于年代久遠,其故事情節已經基本上淡忘了,殘存的記憶里,只有一些人物的名字,比如花姑子、席方平、聶小倩等等。唯一依稀記得個開頭的,好象是《荷花三娘子》。
據說有個叫畢振遠的書生,某日在野外行走時,忽然看見幾株莊稼晃來晃去。畢振遠十分好奇,便不由自主地走了過去。原來是一男一女正在那里顛鸞倒鳳、行云雨之事。那男的看見有人以后驚慌失措,急急忙忙落荒而去。那女的象是看穿了畢振遠的心事,直言不諱地說道:腐秀才,要如何,便如何耳……。畢振遠雖然心猿意馬,也想那個,但怕失了讀書人的斯文,面熟面熟不敢下笊籬,紅著臉沉思片刻之后悻悻離去。
回到住所后,畢振遠精神恍惚、懊悔不已……。
就講這么幾句吧!想起來再補充。
我看過《聊齋志異》這本書,《聊齋志異》雖然也講一些鬼、狐、仙、妖的故事。但是《聊齋志異中的鬼、狐、仙、妖的故事與一般的鬼、狐、仙、妖的有很大的不同:
一,在浦松齡筆下的鬼、狐、仙、妖絕大多數都是美麗可愛的形象,她(他)們好象相對于人更要正直善良。
二,其中很多篇章寫的是人鬼之戀,人狐之戀或者人仙之戀,這里邊的女鬼也好,女狐也好反而比人更勇敢多情。
三,《聊齋志異》不是恐怖故事,這里面的鬼也好,狐也好,仙也好,妖也好,只有極少數篇有些微的恐怖之外,大多數一些兒恐怖氣氛都沒有。不但如此,有好多鬼,狐,仙,妖倒是有些可愛。
我給大家講一個:清朝的一個知府竟然真的是強盜
《清稗類鈔》,是關于清代掌故遺聞的匯編,其“盜賊篇”中的“盜冒太守名到任”,記載的就是這個強盜知府故事:
康熙甲辰,池州知府郭某在吏部領了官憑赴任,中途遇上了劫匪,家屬六十余遇害,只有妻子和最小的兒子留了下來,劫匪竟把郭某的妻子作為自己妻子。拿著郭某的官憑,冒充郭某上任,拜訪了上司。為政精明能干,人們都很敬重他,只有所征錢糧很久都不送往京城。上司問他,回答說錢糧重事,必須親自押送,必須收到了足數才好解送京城,如果不相信,可派人到府庫查驗。查驗府庫,果然都在,上司大喜。沒多久,郭的同鄉來探望郭,每來一人,則迎入之后,暗地加以殺害,沒有人能回去。這些同鄉的家屬起了懷疑,叫郭的妻兄往探視,他到的時候,正好知府外出,相遇在路上,看見轎里不是郭的本人,大驚,即化妝為乞丐,到了府衙,說:“我從千里外流落到此地,府衙每天都要用水,我想擔水來餬口。”有一次擔水到了內衙,看見他的妹妹,妹妹搖手叫他不要說話。后面一天再次進入,他妹妹給了他一封密書,出來一看,知道了郭已為劫匪所殺,這伙劫匪共有三十多人都在府衙,于是秘密向當地的縣官和省里告發了。省里想到劫匪人多,不可強攻。聽說他們的人都很能干,就對他說:“現在各個縣的錢糧賬目不太清楚,聽說你手下的都比較能干,能不能給我分擔點任務?”回說:“可以。”于是每縣分派了兩個,同時又秘密告知相關縣令,將這些逮捕入獄。又假托別的事召這個知府到省,將他逮捕,經審訊,府庫內已經有了八萬兩,滿了十萬兩之后,他們便卷款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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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奸》案中的罪與罰
《犬奸》聊齋里尺度比較大的故事:有個商人長期在外,年輕老婆在家獨守空房,寂寞難耐,竟然多次和家養的狗發生性關系。后來,女人的丈夫回家,狗又竟然把男主人當成了情敵,把他咬死了。
鄰居聽說后,告到官府。面對官府審問,女人死活不承認。衙役就把狗帶上來,那狗并沒有羞恥感,一見到女人,就要和女的發生性關系,女人只好認罪。在由縣里往府衙押送路上,只要給錢,衙役就現場直播。后來,女人和狗被判凌遲處死。
無論在古代,或者在當今,跨物種間性行為都是不被社會接受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什么會產生這種違背倫理的情況呢?婦人和看家狗同處相對封閉空間,在正常的性欲望無法滿足時,人和狗的動物本能被激發出來,才會發生我們無法理解的跨物種亂交現象。特別是在動物園里,由于人為干涉,跨物種相愛比比皆是。如獅虎獸,騾子等違背倫理的誕生,甚至成為公園買點。可見人類的虛偽和貪婪。
在故事結局中,婦人和狗仿佛犯了大逆不道之罪,被凌遲處死,特別是在押送路上,衙役更是把人狗之交當成賺錢工具,人性的丑陋暴露于世。凌遲處死的判決更顯示出封建禮教的虛偽、無知和無人性。
放在當下,社會更寬容,更人性化。婦人的行為并不構成犯罪,同性戀都不是犯罪,而是病,人獸雜交同樣也是病態,得治。這種情況頂多就是個話后重口味的談資,婦人與丈夫之死沒有直接因果關系,連治安拘留都不是,既無罪,何來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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