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武漢漢口急開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武漢漢口急開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2歲男孩平安夜當天騎行共享單車和武漢408路公交相撞當場死亡,你有什么看法?
又發生一起未成年騎行共享單車發生的悲慘事故,表示太可惜了,愿逝者安息。共享單車該不該給未成年騎行其實沒有爭議,有爭議的地方是這些共享單車企業怎么監管未成年騎行共享單車。社會上應該形成一個什么樣的機制去共同監管,防止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從這幾年中該類事情不難看出,騎行共享單車出現事故身亡的不在少數,咱們列舉一個典型的案例:
1、國內首起兒童騎乘共享單車死亡侵權索賠案2017年9月15日在上海上靜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受害者未滿12周歲,父母當庭提出索賠878萬元。
2、據相關資料顯示: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單車發生事故的報道統計結果:僅2017年1月到2017年7月,經媒體公開發表的23例未成年人騎乘共享單車引發安全事故的報道中,因車鎖未鎖及兒童自己解鎖而導致的事故有9例,占39.13%;開鎖原因不詳的有10例,占43.48%。而此次武漢小孩騎行共享單車身亡時也僅12周歲,并未成年。
(事發現場圖)
我們從此次的事故中得知,在平安夜當天也就是12月23日下午,武漢市漢口解放大道與勞動街公交站附近路段突發慘烈車禍,一輛408路公交車撞上一輛共享單車。騎行小孩當場死亡,當時有人報案,隨后110和120及時奔赴現場,案發時父母就在小孩騎車的后面步行,可見當時雙方車速都不快,看到自己的孩子不幸身亡,父母完全失控當場哭成淚人。一個悲劇就這樣發生了,實在痛心!
據目擊者介紹:事發當天路上有水,當時小孩騎行單車轉彎摔倒剛好滑進408公交的前輪,當時公交車的車速并不快。事發第一時間,武漢幾十個市民齊心協力把408公交車給抬起來,而后把受害者遺體拉了出來,現場非常慘烈,父母近乎崩潰。
在此也希望大家作為父母的請嚴格監管自己的未成年女子騎行共享單車,因為現在社會缺少相關的監管機構,共享單車企業雖然有告示12歲以下禁止未成年騎行單車,但是也缺少運行中的監管,實際情況是很多上下學的學生經常結隊騎行。同時我們也應該督促和提示未成年人騎行單車的社會危害,作為司機朋友也應該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安全駕駛,文明禮讓。
(網絡配圖,與此文無關)
大實話:騎車上路不在于年滿12周歲,符合法律規定。而在于自身的駕駛技術的熟練,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是否到位。
事件背景:
平安夜當天。小男孩因為騎共享單車轉彎時不慎摔倒,和迎面過來的公交車相撞,導致慘劇發生,小男孩兒當場死亡!
要想避免此類事件發生:最好是家長等孩子年齡再大一些,等自身的控制能力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成熟了,再去學習騎車技術。如果孩子壓根兒就不會騎,那么就不會發生此類事故了!
第一,這件事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應該是小男孩兒的父母,監護不到位。小男孩兒的父母作為孩子主要的監護人,是有責任和義務保證孩子的行為安全的。
孩子今年12歲,已經能夠在沒有人陪同的情況下騎車上路。那就說明,很早就學會了騎自行車,而教孩子學騎車的基本上都是父母了。
雖然教會了孩子騎車,但是卻沒有將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教學到位。這是作為孩子父母的失職!
第二,我認為相關法律規定是需要修正的,因為法律規定是年滿12周歲才能騎車上路。但是,我們要知道馬路上的主要行駛車輛是以汽車為主。
而自行車雖然車速沒有那么快,但是和開汽車的人面臨的是一樣的交通環境。并且現實中學會騎自行車之前很多人都沒有相關的道路安全常識培訓和學習。
也就是說,雖然自行車和汽車是一樣的交通環境,但是自相車缺少類似于“科目一”的培訓,這就是有問題的。
并且,這個新聞中是孩子汽車和公交車相撞,也就是說孩子是在機動車道上騎車的。(這可能是道路車道設置不合理,沒有非機動車道;也可能是孩子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第三,很多網友把矛頭指向共享單車企業。但是我認為貢獻單車企業是沒有太大的責任的,因為共享單車一開始就不是為未成年人設計的,孩子解鎖很可能就是用父母的手機微信解鎖的,父母還是責任方。
當然,共享單車企業既然作為單車運營方,也是有必要保證自家車輛的安全系數。比如和公安部門聯合,在微信解鎖的同時加入指紋解鎖驗證,或者體重感應。來提高解鎖的安全系數,進而盡可能滴避免未成年人解鎖騎車。
當然,發生這種事情最重要的還是希望父母不要讓孩子過早地學習騎車。學會了騎自行車其實也沒有多少好處。
可能就是感覺其他孩子會騎了,就想讓自己的孩子也會。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思想,再加上孩子的心智都不成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也不夠,真的是很危險的!
大家對此事有什么看法,可以在下方評論區留言!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首先理下幾個關鍵詞:
12歲男孩、共享單車、公交、相撞。
再羅列如下問題:
1、12歲男孩能不能騎共享單車?單車只是交通工具,又不需要駕照,答案是可以騎單車。因為是共享單車,答案就是否定了嗎?共享單車例如ofo,已經在車上明顯標識了未滿18周歲的問題。再者,很多孩子經常借用父母的手機開鎖或砸撬鎖來騎車,過錯明顯不在單車企業。所以除非是共享單車車輛有故障導致,其他責任則與共享單車無關。
2、男孩與公交相撞,責任在誰?這個以實際情況來判定。如果男孩違規在機動車道騎車或逆行,責任當然就在男孩,被撞了公交就沒責任?這里首先該追究的是過錯方的責任!誰?男孩自己、男孩父母。我國交通法規定即使過錯方全責,機動車仍需承擔10%責任,這10%與其說是責任,不如說是道義!反之,如果公交違規,未在斑馬線禮讓行人,那當然公交全責。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武漢漢口急開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武漢漢口急開鎖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